国家名称 | 东帝汶 | 英文全称 | East Timor | 国家代码 | TMP | ||||
|
东帝汶民主共和国 (Democratic Republic of Timor-Leste)
国旗:长方形,长宽之比2:1。旗面为红色,左侧有一个黑色的等边三角形和一个黄色的等腰三角形重叠图案,黑色的等边三角形上有一颗白色五角星。五角星象征光明和引导。
国徽:黄色象征殖民主义者的痕迹;黑色象征需要克服的落后文化;红色象征民族解放斗争;白色象征和平。2002年5月20日独立日正式启用这面国旗。中心图案源自东帝汶独立革命阵线旗帜,象征为取得独立而进行的不懈斗争。顶部是国名“东帝汶民主共和国”,两颗白星之间的字母是“东帝汶人民防卫”的缩写;底部饰带上为葡萄牙文:“荣誉、祖国、人民”。
一 国家概况
自然地理:面积14874平方公里。位于东南亚努沙登加拉群岛最东端的岛国,包括帝汶岛东部和西部北海岸的欧库西地区以及附近的阿陶罗岛等。西部与印度尼西亚西帝汶相接,东南隔帝汶海与澳大利亚相望。海岸线长735公里。境内多山,森林茂密,沿海有平原和谷地。山地和丘陵占总面积的3/4。最高峰塔塔迈劳山的拉玛劳峰海拔2495米。平原、谷地属热带草原气侯,其它地区为热带雨林气侯。年平均气温26℃。12月至翌年3月为雨季,4月至11月为旱季,年平均降水量2000毫米。
首都:帝力(DILI),位于帝汶岛东北海岸,是一深水港,人口17.57万(2005年东帝汶国家统计局数字)。全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据估计,东帝汶80%以上的经济活动在此进行。
人口:101.5万 (2007年亚洲开发银行统计)。其中78%为土著人(巴布亚族与马来族或波利尼西亚族的混血人种),20%为印尼人,2%为华人。德顿(Tetum)语和葡萄牙语为官方语言,印尼语和英语为工作语言,德顿语为通用语和主要民族语言。约91.4%居民信奉罗马天主教,2.6%信奉基督教新教,1.7%信奉伊斯兰教,0.3%信奉印度教,0.1%信奉佛教。东帝汶天主教现有帝力和包考两个教区,帝力教区主教里卡多(RICARDO),包考教区主教纳西门托(NASCIMENTO)。
国歌:《祖国》
重要节日:恢复独立日(建国日):5月20日(纪念2002年5月20日联合国向东帝汶移交政权,东帝汶正式独立建国)。独立公投日:8月30日(纪念1999年8月30日在联合国主持下就东独立问题举行全民公投)。独立日:11月28日(纪念1975年11月28日东帝汶单方面宣布独立)。
国际电话区号:670
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差,交通不便。公路总长3800公里,许多道路只能在旱季通车。帝力港为深水港,另有COM海港、HERA渔港等。帝力机场为东唯一国际机场,另有3个一级机场、5个二级机场。
新闻出版:主要报纸有:《帝汶邮报》(Timor Post),2002年11月8日创办的葡语报,日发行量约2000份。《东帝汶之声》(Suara Timor Lorosae),德顿语、印尼语和葡语报,日发行量约2000份。
行政区划:全国分为13个地区(Districts):阿伊莱乌、阿伊纳罗、包考、博博纳罗、帝力、埃尔梅拉、劳滕、利基卡、马纳图托、马努法伊、欧库西、苏艾和维韦克;区以下有65个县(Sub-Districts),443个乡("苏古",Sucos),2236个村(Aldeias)。
同中国的关系:2002年5月20日建交
二 主要城市概况
帝力
帝力(Dili)是东帝汶的首都,位于帝汶岛东北海岸,三面环山,北濒海洋。气候炎热,终年高温,是一个深水良港。人口16.7万人(2004年联合国统计报告)。帝力是全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帝力还是东帝汶的主要港口和商业中心,其机场同时为民航及军方所用。经济以农牧业为主 ,附近有油田和金矿 。据估计,东帝汶80%以上的经济活动在此进行。
在东帝汶寻求独立期间,独立武装组织与印尼军队不断爆发游击战,有数千市民被杀。直到1999年,东帝汶成功争取自治,被受到联合国监管。到2002年5月20日,东帝汶重新独立,帝力再次回复首都的地位。
签证须知
东帝汶签证种类
外交、公用、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投资经营、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兴行、技能;文化活动、短期滞在;留学、就学、研修、家庭滞在;特定活动;永住者、东帝汶人的配偶者、定住者等等。
入境须知
东帝汶的出入境管理所依据的基本法有《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和《外国人登录法》。据有关统计,2005年全年共有673万人次的外国人入境东帝汶,其中中国大陆70万人次。中国人入境东帝汶需持有有效护照和签证,并在入境口岸申请入境。入境时应认真填写“入境卡”,注意入境目的要与签证种类一致。应认真回答入境审查官提出的问题。即使持有东帝汶驻华使领馆颁发的签证,但入境审查时,入国审查官有权拒绝当事人入境东帝汶。
入境东帝汶后当事人要保管好护照和签证,严格按所持签证被赋予的资格合法从事工作、学习。在东帝汶以留学、经商等目的长期居住者拟临时回国后再返回东帝汶时,需事先向所在地入管局申请“再入国许可”,如未办理再入国许可,返回东帝汶将变得非常繁琐或者不可能。留学生在就学期间拟打工者,需事先向入管局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方可合法地从事勤工俭学,如未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从事打工,一旦被入管局查出,重则将会被入管局强制遣返回国。再有,如果中国人夫妇在东帝汶生了孩子,需在60天内向入管局申报;如打算继续在东帝汶工作、学习,需申请延期在留期限;如与东帝汶公民结了婚,需申请变更在留资格。除以观光目的短期来日的外国人以外,在东帝汶居住较长时间的外国人需自入境之日起90天内、新生外国籍婴儿需在60天内向居住地市区町村役所(政府机关)申报登录,领取外国人登录证。16周岁以上的外国人需随身携带外国人登录证。
国籍政策
东帝汶与我国一样,在国籍法上采取双系血统主义及不承认双重国籍原则,由此中日混生子女在理论上会涉及选择国籍问题。东帝汶国籍法规定,在未满22周岁之前取得外国国籍的东帝汶公民应在22周岁前选择其中一国国籍;在满22周岁之后取得
外国国籍的东帝汶公民应在两年内选择其中一国国籍。如在上述期限内未选择国籍,将视做选择了外国国籍而退出了东帝汶国籍。目前驻日使领馆在执行我国国籍政策上视在东帝汶出生的所有中日混生子女具有东帝汶国籍,故造成部分想取得中国国籍的混生子女事实上无法按照东帝汶国籍法规定选择其中一国国籍的事实。为避免无国籍状况,混生子女只能在法定期限内选择东帝汶国籍。
东帝汶移民局移民政策
获得东帝汶永住签证的必要条件是以下3种通常合法居住在东帝汶的外国人:
1、在日生活10年以上
2、留学毕业在东帝汶工作5年以上
3、东帝汶人或永居资格外国人的配偶及子女在日2年以上
入籍东帝汶的必要条件是在日合法身份10年以上,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不良记录。
东帝汶的永住签证是一种无期限的签证,也没有资格外活动限制(留学就学签证有打工或不得从事特定行为的限制)。但是获得东帝汶永住资格者最长不能离开东帝汶3年,否则自动失效。永住与入籍的最大区别有2点——
1、永住者保持自己原有国籍
2、永住者除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与东帝汶公民完全同等的义务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