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名称 | 立陶宛 | 英文全称 | Republic of Lithuani | 国家代码 | LT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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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Lithuania)
国旗:呈横长方形,长与宽之比为2∶1。由三个平行的横长条组成,自上而下分别为黄、绿、红三色。立陶宛于1918年宣布独立,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采用黄、绿、红三色旗作为国旗。1940年成为原苏联的一个加盟共和国,采用左上角有黄色五角星及镰刀、铁锤图案,下部有白色窄条和绿色宽条的红旗作为国旗。1990年宣布独立,采用上述三色旗为国旗。
国徽:为盾徽。红色盾面上一位身着银装的骑士跨在一匹白色的骏马上,右手挥一把银剑,左手持蓝地镶金黄色双十字的盾牌。
一、国家概况
自然地理:面积为6.53万平方公里。国境线总长为1846公里,其中陆上边界1747公里,海岸线长99公里。位于波罗的海东岸,北界拉脱维亚,东南邻白俄罗斯,西南是俄罗斯加里宁格勒州和波兰。地势平坦,东部和西部丘陵起伏,平均海拔200米左右,为灰化土壤。主要河流有涅曼河(内穆纳斯河),境内多湖泊。属海洋性向大陆性过渡的气候。1月平均气温-5℃,7月平均气温17℃。
人口:348.23万。民族有立陶宛族(81.8%)、俄罗斯族(8.1%)、波兰族(6.9%)、白俄罗斯族(1.4%),还有少量的乌克兰族(1%)、犹太族(0.1%)、拉脱维亚族和鞑靼族等。南部人口密度较高,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半数以上。主要宗教为天主教东正教,其次是基督教新教、犹太教等。主要语言为立陶宛语和俄语,立陶宛语为官方语言。
首都: 维尔纽斯(Vilnius),人口57. 8万人(2000年1月1日),面积287平方公里。7月最高气温32℃,1月最低气温-4℃。
国家重建日(国庆日):2月16日(1918年2月16日立陶宛宣布国家重建,立陶宛共和国成立)
恢复独立日:3月11日(1990年)
行政区划:全国划分为10个县:阿利图斯、考纳斯、克莱佩达、马里扬泊列、帕聂韦日斯、希奥利艾、陶拉格、特尔希艾、乌田纳、维尔纽斯,下设108个市,44个区。
新闻出版:主要报刊有:《立陶宛晨报》(全国第一大报)、《共和国报》、《立陶宛回声报》(均为立文和俄文两种)等。主要通讯社有:国家通讯社─立陶宛通讯社(ELTA);波罗的海通讯社(BNS)等。
与中国关系:1991年9月7日,中国政府正式承认立陶宛独立。同年9月14日,中国与立陶宛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
二、主要城市
维尔纽斯(Vilnius)
维尔纽斯位于立陶宛的东南部,距离白俄罗斯边界仅有40公里。位于维尔尼亚河和内里斯河的汇合处。据认为维尔纽斯的名称就得名于穿过城市的维尔尼亚河。维尔纽斯距离波罗的海和立陶宛主要海港克莱佩达312公里。维尔纽斯和立陶宛其他主要城市之间以公路相连,距离考纳斯102公里,希奥利艾(Šiauliai)214公里, 潘涅维日(Panevėžys)135公里。
维尔纽斯是维尔纽斯-考纳斯-克莱佩达高速公路的起点,这条公路贯穿立陶宛全境,将该国的三个主要城市连接起来。维尔纽斯Panevėžys高速公路是欧洲E67公路的一条支路。内里斯河虽然可以通行船舶,但并没有开辟定期航线。维尔纽斯国际机场是立陶宛主要的国际机场,开通前往许多主要的欧洲大城市的国际航线。维尔纽斯火车站也是一个重要的枢纽。
维尔纽斯拥有完善的公共交通系统,其中包括欧洲最大的无轨电车网络之一。该市有60多条公共汽车线路和19条无轨电车线路,250辆公共汽车和260辆无轨电车,每个工作日运送大约50万名乘客。学生、老人、残疾人享受很大的票价折扣(最多达80%)。一张单程车票最多要花费1.40立陶宛里(0,41欧元),而月票需要50-60立陶宛里(14,50-17,40欧元)。第一条定期的公共汽车线路开通于1926年,第一辆无轨电车在1956年上路。
2003年以后,维尔纽斯的公共交通系统有了很大的改进,大部分公共汽车都改换成新购进的奔驰和沃尔沃汽车,无轨电车则使用波兰的波兰索拉斯(Solaris)牌。维尔纽斯除了公营公交公司之外,还有许多私营公交公司.收费与公营公交公司相同,有时运营同样的线路。此外还有大约400辆share taxi,通常比公共汽车快,但不及公共汽车舒适,而且费用较高(3立陶宛里 - 0.87欧元)。
该市计划修建一个轻轨系统,将住宅区、市中心、汽车站、火车站和维尔纽斯国际机场连接起来。这个系统定于2008年开工,第一条线路在2009年开通,接着修筑第二条线路。
签证须知
立签证分机场过境、过境、短期和长期等类型。立对中国人入境检查严格,须出示必要的入境文件,所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有效期须不少于拟离境日期前90天。如计划一年内在立停留累计超过90天,应持长期签证入境。未满18周岁儿童来立须与父母、父母任何一方或其法定代理人一同入境,但如来立与父母、父母任何一方或其法定代理人团聚,可单独入境。
立边防检查站可向下列人员发放普通和过境签证:来立参加政府部门会议人员、急需医疗救助人员、飞行器机组成员。如驾驶车辆入境,须提供本人驾驶执照、车辆证件及车辆维护文件,入境者还须在边境上向经立财政部授权的保险公司购买一次性、有效期不少于15天的车辆民事安全保险,该保险仅在立境内有效。
移民及国籍政策
立为非移民国家,每年对来立工作的外国人数有指标限制。《立陶宛共和国国籍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如同意宣誓效忠立陶宛共和国并具备下列条件,可被批准加入立陶宛共和国国籍:(1)通过国语考试;(2)最近十年定居立陶宛共和国:(3)在立陶宛共和国具有合法生活收入来源;(4)通过立陶宛共和国宪法基础考试;(5)本人无国籍或具有其它国籍,而根据该国法律,在取得立陶宛共和国国籍后自动丧失原国籍,且以书面形式声明被批准加入立陶宛共和国国籍后放弃原国籍的。
《立陶宛共和国国籍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与立陶宛共和国公民结婚后且最近五年在立陶宛共和国居住的,如符合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和第五项的规定,被批准加入立陶宛共和国国籍。《立陶宛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第二、三款规定:父母双方具有不同国籍,出生时父母一方为立陶宛共和国公民,如本人出生在立陶宛共和国,则具有立陶宛共和国国籍,如本人出生在国外,其国籍待年满十八岁时由父母双方商定。《立陶宛共和国国籍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如父母一方为立陶宛共和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公民,经父母双方书面申请,其子女可取得立陶宛共和国国籍。如父母离异,经具有立陶宛共和国国籍且拥有子女法定抚养权或事实上长期抚养子女一方的书面申请,其子女可取得立陶宛共和国国籍。
《立陶宛共和国国籍法》第十六条规定:立陶宛共和国总统根据本法可向为立陶宛共和国做出特殊贡献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授予立陶宛共和国国籍。作为例外,本法第十二条关于被批准加入国籍的规定不适用于上述人员。
《立陶宛共和国国籍法》第十三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批准加入立陶宛共和国国籍:(1)犯有立陶宛共和国签订的国际条约或国际习惯法规定的国际罪行,如侵略、种族灭绝、反人类罪、战争罪;(2)参与针对立陶宛共和国的犯罪活动;(3)在立陶宛共和国居住前,在其它国家因故意犯罪被判刑,且所犯罪行根据立陶宛共和国法律亦应承担刑事责任,或在立陶宛共和国因故意犯罪被判刑。(4)作为例外被批准加入立陶宛共和国国籍,不自动对国籍取得者的家庭成员产生法律影响。《立陶宛共和国国籍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提交加入立陶宛共和国国籍申请时应附带下列文件:身份证和出生证明副本、定居立陶宛共和国和合法生活收入来源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