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名称 | 突尼斯 | 英文全称 | Republic of Tunisia | 国家代码 | TU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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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尼斯共和国 (The Republic of Tunisia)
国旗:呈长方形,长与宽之比为3∶2。旗面为红色,中央有一白色圆地,其直径约为旗宽的一半,圆地中有一弯红色新月和一颗红色五角星。国旗的历史可追溯到奥斯曼帝国时期,新月和五角星来自奥斯曼帝国的标志,现为突尼斯共和国的象征,也是伊斯兰国家的标志。
国徽:为盾徽。盾形之上为红色新月和五角星,寓意同国旗。盾面上有三组图案:上部是海洋中航行的帆船,象征历史上腓尼基人第一次乘船来到突尼斯;左下方为黄地上一副天平,象征正义与平等;右下方为红地上一只握刀直立的狮子。盾面中间的绶带上用阿拉伯文写着“秩序、自由和正义”。
一 国家概况
自然地理:16.2万平方公里。位于非洲北端,西与阿尔及利亚为邻。东南与利比亚接壤,北、东临地中海,隔突尼斯海峡与意大利相望。地形复杂。北部多山,中西部为低地和台地;东北部为沿海平原,南部为沙漠。最高峰舍阿奈比山海拔1544米。境内水系不发达。最大河流迈杰尔达河,流域面积约2.4万平方公里。北部属亚热带地中海型气候。中部属热带草原气候。南部属热带大陆性沙漠气候。八月为最热月,日均温21°C—33°C;1月为最冷月,日均温6°C—14°C。
人口:1020万。90%以上为阿拉伯人,其余为柏柏尔人。阿拉伯语为国语,通用法语。伊斯兰教为国教,少数人信奉天主教、犹太教。
首都:突尼斯市(Tunis),人口214万(2003年)。
货币:突尼斯第纳尔
时差:比格林尼治时间早1 小时;比北京时间晚7 小时。
空运:有两个国营航空公司,主要是突尼斯航空公司。全国有7个国际机场:突尼斯-迦太基、莫纳斯蒂尔-卡奈斯、杰尔巴-扎尔齐斯、斯法克斯-蒂纳、杜泽尔-内夫塔、塔巴卡-11.7和加夫萨-盖斯尔。
行政区划:全国划分为24个省,下设254个县,240个市镇。
新闻出版:主要报刊有:《复兴报》、《自由报》、《新闻报》和《现实》(周刊)等。
教育:实行基础义务免费教育制(至16岁),从1989/1990学年起,将过去的小学6年、初中3年合并为9年一贯制基础教育。
与中国关系:中国和突尼斯两国1964年1月10日建交。
二 主要城市概况
突尼斯首都突尼斯市(Tunis)位于突东北部,临地中海南岸的突尼斯湾。市郊面积达1500平方公里,有人口208万(2001年)。是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
突尼斯城的市区由民族传统的旧城麦地纳和欧化的新城组成。旧城麦地纳还保持着古色古香的阿拉伯东方色彩。东北郊则有著名古迹迦太基城遗址、民族传统建筑形式的西迪•布•赛义德镇、马尔萨海滨浴场和通向大海的门户古莱特港等。西郊3公里处有巴尔多古皇宫,如今是国民议会和巴尔多国家博物馆所在地。西北郊是大学城。南郊和西南郊是工业区。著名的古罗马水渠渡槽从西郊农业区通过。突尼斯风景秀丽,气候宜人,且靠近欧洲,经常成为国际会议的一个中心,1979年以来,阿拉伯联盟总部迁来这里。
签证须知
突尼斯驻华使馆一般发给自发证之日起一个月有效期的一次入境签证。办理签证时间为1周。
过境者持联程机票,不出机场,停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可免办签证。否则应当办理过境签证,突尼斯驻华使馆一般发给停留7天的过境签证。
移民及国籍政策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具有突尼斯国籍:
1、父亲为突尼斯人;
2、母亲为突尼斯人,父亲不详或无国籍或国籍不详;
3、在突尼斯出生,母亲为突尼斯人,父亲为外国人;
4、在突尼斯出生,且其父亲及其父亲的祖父也在突尼斯出生;
5、在突尼斯出生,父母无国籍且在突尼斯至少居住了五年;
6、在突尼斯出生而其父母不详;
7、在突尼斯发现的新生儿。
申请获得突尼斯国籍的条件:
1、母亲为突尼斯人,父亲为外国人,生于突尼斯以外的国家者申请突尼斯国籍必须在成年之前一年提出声明。然而,申请者在达到19岁前,其父亲和母亲提出共同声明即可获得突尼斯国籍。
2、与突尼斯人结婚的外国妇女自缔结婚约之日起,如其本国法律规定她与外国人结婚即丧失原有国籍,可获得突尼斯国籍。
3、与突尼斯人结婚的外国妇女,如果其本国法律允许她婚后保留原有国籍,可以声明申请突尼斯国籍,但夫妻在突尼斯已至少生活两年。
4、由突尼斯人抚养的未成年外国人,在其尚未结婚的条件下,从裁定抚养之日起,可获得突尼斯国籍。
5、外国人,在其提出入籍申请时,已证明在突尼斯连续居住五年以上者可加入突尼斯国籍。然而,下列情况可以不受本条的居住时间限制
1)、其本人的原国籍确定是突尼斯国籍。
2)、娶了突尼斯妇女的外国人,在提出申请时夫妻已经居住在突尼斯。
3)、为突尼斯做出特殊贡献的、或加入突尼斯国籍可为突尼斯带来特殊利益的外国人,可由司法国务秘书提出报告,准其加入突尼斯国籍。
突尼斯承认双重国籍。
关于中突(尼斯)互免持外交、公务(特别)护照人员签证的通知 |
关于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中国公民组团赴埃塞俄比亚、肯尼亚、毛里求斯、塞舌尔、坦桑尼亚、突尼斯、赞比亚、津巴布韦和约旦旅游业务的通知》的通知 |